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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只有名字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纠纷庭审后应该怎么执行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来源:南宁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

  韦俊律师,南宁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签合同只有名字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在签订一些商业合同的时候,都会需要双方签字并盖章,这样合同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因为没有印章或者只是私人约定,因此只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没有盖章,在签完之后,又担心自己签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那么签合同只有名字有法律效力吗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签合同只有名字有法律效力吗

  应当看具体情形,如果签合同使用的名字与身份证记载的名字不相符,但合同中使用的名字能够被一般人识别是你本人、或者是你经常使用的名字,那么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合同法76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姓名是自然人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但是合同仍然是由具体的自然人签订的。如果合同签订时就有欺诈的故意,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将构成无效合同。那就要看是否属于合同法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签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问题。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订立抵押条款时,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

  抵押成立后,抵押权人即对该抵押物享有担任物权,抵押人不能再将该财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则,重复的抵押无效。

  3、定金问题。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能担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就要受;定金罚则;的制裁。

  三、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为主。本条司法解释贯彻了该原则,即:

  当事人请求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当事人增加违约金后,因为违约金已经可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因此如果在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纠纷庭审后应该怎么执行

  合同纠纷发生一般都是通过相应的诉讼方式来解决的,诉讼解决的标志就是相应的庭审结束,下达判决的,下达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执行的就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合同纠纷庭审后应该怎么执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纠纷庭审后应该怎么执行

  合同纠纷庭审裁判后,如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也即申请执行。

  执行法院一般会有如下执行方式:一是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是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四是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五是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六是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七是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八是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

  二、合同纠纷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

  三、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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